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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

2021年05月18日 11:18  点击:[]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对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管理,根据《漯河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包括学生团体)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以及外单位租用本校场所举办的有关活动。

第三条 组织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学术繁荣的阵地。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严禁涉及以下内容:

(一)违背宪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

(四)危害国家统一、安全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违背民族、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

(六)宣扬淫秽、迷信或暴力,危害社会公德,散布荒诞言论和歪理邪说;

(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 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邀请、谁监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切实做到“一会一报”和“一事一报”。

(一)面向全校师生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经主办部门审批,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再报党委组宣部备案方可举办。

(二)面向本部门师生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经本部门审批,报党委组宣部备案后方可举办。

(三)学生团体组织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经校团委审批,再报党委组宣部备案后方可举办。

(四)有境外人员参加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须经主办部门审批,报对外交流处和分管校领导审批后,再报党委组宣部备案方可举办。

(五)校外单位借用学校场所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必须从严控制。确需借用,且面向我校师生的,必须由校内承办单位按相关程序报场所管理部门批准,再报党委组宣部审批备案,并通报至保卫处。出借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六)本校师生应邀到校外担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报告人,必须经过所在部门同意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党委组宣部备案,所在部门负责人要对获批的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等负政治、法律和学术责任。

(七)根据市委要求,凡是校外人员来校开展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均应到市委宣传部意识形态科备案。

第五条 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主办方要如实填写《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见附件),按照规定程序报请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原则上应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大型报告会、研讨会等应提前5个工作日申请,大型学术会议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

第六条 经批准开展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内容、时间、地点、对象。以上具体事项如有变更,必须及时向审核部门通报。报告人、报告主题或主办单位有变化的,须重新申办。

第七条 主办方必须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内容进行了解和把关,如有必要,要事先征得拟邀请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相关部门在审批时,应对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报告内容进行再把关。在报告时如发现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有错误观点等不法内容,主办方要及时制止,消除不良影响,必要时应终止此次活动;同时立即向党委组宣部报告,并向报告人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第八条 经批准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可以在校内或学校网页发布活动公告;需要宣传报道时,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和党委组宣部的同意,由党委组宣部统一协调安排,宣传材料和稿件必须报送党委组宣部审核。未经党委组宣部同意,各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邀请校内外媒体采访或宣传活动情况。

第九条 通过网络举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按上述要求办理。

第十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开展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不得收取听课费、赞助费等。

第十一条 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凡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而举办,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造成重大负面不良影响或较大损失无法挽回的,由纪检部门追究主办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相一致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宣部负责解释。

附件:1.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

2.漯河市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请表

附件1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

主办部门: 填表日期:

主 题


拟 请 报 告 人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民 族


政治面貌


职 称


职 务


联系方式


工作单位


研究方向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关情况

时 间


申请地点


参会人员范围


负 责 人


联系方式


报告人所在单位

党组织是否同意


主办单位

意 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组宣部

备 案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漯河市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申请表

主办单位


报告题目


主办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经办人


联系方式


暂定时间


暂定地点


参加人员范围


报告人信息

姓 名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或研究方向


(150字左右)

报告内容简述

(150字左右)

主办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宣传部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请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漯河市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管理办法》,对邀请人所讲述内容严格审核,认真把关。本备案表一式三份,审批完毕后分别交由主管单位、县区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存档备案。

中共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组宣部 2020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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