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成立气排球协会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满足广大教职工参与气排球运动的积极性,推进气排球在我校进一步发展,促进全体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办法》(漯医专工【2025】1号)的规定,由我校教职工自愿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组建校教职工气排球协会。具体情况如下:
协会名称: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气排球协会
负责人:任亮任会长,马学涛、李璞任副会长,赵铁迎任秘书长
气排球协会属于体育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归属校工会统一管理,旨在促进气排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提高大家的身体素质和团队合作精神,是我校教职工开展群众活动的重要载体。希望成立的协会积极开展活动,将教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引向深入。为教职工搭建更为广泛的培养兴趣爱好、发挥特长的平台,引领健康、高雅的生活习惯和品位,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附件: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章程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会委员会
二零二五年三月十日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正式名称为“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气排球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接受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工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条 本协会是由喜爱气排球运动的本校教职工自愿组织成立的。目标是:通过广泛、长期开展气排球运动,提高教职工的运动水平,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丰富教工的业余生活,增进我校教职工的凝聚力,加强院系、部门的交流,促进和谐校园文化。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申请会员资格:凡我校在职教职工,能够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有责任心,团队精神,有一定的气排球基础;身心健康,适合参加体育运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自己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申请者须向本协会负责人之一提出申请,并同意遵守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气排球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本协会及组织的活动提出建议并进行监督;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六条 会员的义务: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决议和决定;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努力完成本协会分配的任务;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时参加训练及比赛,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协会设置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
第八条 涉及重大事务,须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举行临时会员会议。
第九条 如会长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务时,由副会长或秘书长代理其职务,代理期限至下一届会员大会选举出新的会长为止。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条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会员气排球球邀请赛。为促进校内外交流,增进与其它地区和单位的气排球队之间、运动员之间的友谊;加强协会自身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协会可组队参加对应的各级气排球比赛和活动,以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一条 本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会员会费、社会赞助, 对于开展大型活动,报请校工会给予资助。
第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用途:主要用于气排球日常训练、比赛及相关联谊活动等合理支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由协会自行管理,定期将收支情况向会员通报,每年在会员大会上公布全年收支情况,同时接受学校工会的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气排球协会每年向学校工会汇报工作一次。
第十五条 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属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气排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