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做好2025年毕业生档案归档、移交工作的
通 知
各学院:
2025年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自即日起开始,为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毕业生档案完整、准确并及时移交,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23〕45号)要求及我校相关管理规定,现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及移交时间
即日起至6月25日。
二、归档范围
(详见附件《毕业生档案整理须知》)
三、工作要求
1.由各学院学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档案归档、移交的要求和相关纪律规定将材料整理好后装档。
2.在归档过程中要做到认真细致,有条不紊,不遗漏任何一名学生的档案。
3.认真审核毕业生档案中的材料内容,对要求装档的各项材料要逐一归档,确保准确无误。
4.归档完毕,要仔细检查入档情况、核对材料,对装档、传递各个环节的经手人要做好记录,责任到人。
5.此项工作列入学管工作考核范围。
四、移交情况
1.以学院为单位与就业处确定移交时间后进行移交。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档案移交的详细记录工作,留档备查。
2.学生处对归档情况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班级须重新完成归档并通过学生处查验后方可再次移交。
五、其他情况
1.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档案各学院学籍管理员统一转交至学生当前所在学院。
2.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档案各学院登记造册统一管理。
附件:《毕业生档案整理须知》
学生处
2025年5月6日
附件:
毕业生档案整理须知
一、归档材料
1.新生入学登记表(有照片、盖学校公章);
2.军训鉴定表(保卫科盖章);
3.前置学历档案(中专或高中档案);
4.高考档案(考生信息加盖学校公章);
5.学年鉴定表(辅导员签字或签章、学院盖章);
6.学生在校期间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7.实习鉴定表(实习医院和学校盖章,以就业处要求为准);
8.新生入学体检表和毕业体检表(三附院盖章);
9.毕业生登记表(辅导员签字或签章、学院盖章、学校公章);
10.奖学金登记表(学院盖章、学校公章或资助章);
11.有关奖励、表彰、惩处等表格和决定(均应盖有相应部门章);
12.参加专升本并被录取的学生,提取档案时需加装专升本相关材料。(以就业处要求为准);
13.其它可供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二、归档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填写是否完整、有无照片,相应处有无签名、盖章。如有缺失项,务必完善相应内容。属我校档案内容的,到相关部门完善档案内容。照片处和评语部分不得空白。
2.上述材料装档案袋后,在档案袋“材料目录”上标明已装入材料和份数。档案封面内容填写完整。
3、同一专业、班级,同姓名的学生归档材料要特别注意,以免发生误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