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须凭本人学生证到馆借阅图书;教职工须凭本人借阅证或工作证到馆借阅图书。
2.书库实行开架阅览,每次限取图书一册,阅后请放回原位。借书时请注意核对书名与计算机屏幕显示是否相符,如有不符请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
3.借书数量:学校教职工 10 册;学校学生 6 册。借阅期限:60 天。所借图书必须在借阅期限内归还,若需继续使用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30天。
4.借出图书如读者造成丢失、污损、出现缺页等情况,需购买原图书同一版本赔偿图书馆。
5.借出书刊如因教学、科研或其他原因急需时,图书馆有权及时收回,事后再行续借。
6.读者借书时应及时检查所借书刊是否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交图书馆工作人员查验并加注说明,明确责任,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读者所借图书归还日期逢寒暑假,可顺延至新学期开学立即办理归还手续。
8.读者出图书馆,如遇到监测仪报警,请自动接受工作人员检查,不得拒查。
9.学生毕业或者退学须提前归还欠书;教职工辞职或者调离学校须注销借书权限并归还欠书方可。
10.对于读者自行购买图书的要求:
(1)必须为正版全新图书。
(2)原则上题名、责任者、出版社、出版时间、ISBN必须与原书完全一致,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放宽要求。
(3)如遇同书修订版、新版、二版、精装版等情况,可酌情放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