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我校公共学习场所与文明窗口,读者都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并维护其良好的环境和秩序,因而特制定以下行为规范:
1.读者凭本人学生证或人脸识别门禁闸机入馆,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进入图书馆应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防碍他人查阅资料,维护文明优雅的图书馆环境。
3.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4.保持馆内安静,不要大声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档,请勿大声接打电话。
5.保持环境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6.遵守馆内规章制度,爱惜文献资料,凡批点、圈画、剪裁撕毁、偷拿、遗丢失者依据有关规定赔偿。
7.严禁在馆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腐蚀性化学物品入馆。
8.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爱护公物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学生处按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