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基本精神,使我系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督导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教学实施情况的检查,进行教学过程的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教学人员的教学情况,督促教学环节落到实处。
(二)对教师的教学水平及质量进行考核。
(三)探讨研究教学改革的方法和途径。在开展督导工作的同时,广泛征求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及建议,探讨深化教学改革的途径,研究提高教学质量的办法及措施,推广教学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四)为各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提供服务。通过督导,促使各教学人员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教学工作,引导其在保证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上下功夫。同时,向系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各教学人员在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尽可能争取解决。
二、督导组织机构
督导组是我系教育教学的监督机构,是对系教学质量、教学活动和教学行为实施监督。
督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督导员3人,主要负责常规教学工作督导。
三、督导要求
(一)督导方式。为使督导工作收到实效,应根据不同的督导内容,采取不同的督导方法。
1.一般督导。是对常规性教学情况的督导。在进行一般督导时,督导人员对被督导人员,各教学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
2.重点督导。是对重点专项督导。在进行重点督导时,督导人员要深入调研,抓住事物的本质,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根据需要,可采用的方法。
3.专题督导。即针对和围绕教学工作中的某一项专门工作开展督导。在进行专项督导时,督导人员要紧扣该项工作的目标,找准问题的症结,运用科学的理论与方法,提出实现目标的方法和途径。
要务实求真,科学督导。做到不同阶段有不同的重点督导,后进部门重点督导,薄弱环节重点督导。
督导时可以具体采取如下办法:
(1)看。看被督导教学情况,如教师教案、到课率、实践性教学安排、学生完成平时作业、教师批改作业、学生学习笔记及考核成绩、实验实训、教学工作及学生学习情况记载等等。
(2)听。通过听课,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与学情况;向教师、管理人员和学生个别征求意见和建议。
(3)问卷调查。根据督导问题的需要设计、制作调查表,向有关人员发放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
(4)整理。根据所看到、听到和问卷调查的情况,找出被督导人员的特点,突出其成功经验和亮点,加以总结和推广;发现不足,特别是带普遍性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5)反馈。督导工作结束时,向被督导人员反馈督导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建议。
(二)督导要求
1.督导人员应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和教学改革经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
2.为不干扰被督导人员的正常教学秩序,并保证督查结果的真实性,常规教学检查一般不事先通知被督导人员。
3.督导任务完成以后,督导人员应当向主管领导和被督查的人员报告督导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食品营养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