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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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医专口腔医学系关于对毕雪滢等十四名同学处分的决定
2022-03-12 11:03   审核人: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在学校多次强调返校应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的情况下,以下学生返校时没有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严重违反学校防疫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漯河医专学生违纪处分有关规定,毕雪滢等五名同学核酸应检未检,未提供证明,且恶意隐瞒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其本届学年内各类奖学金评定的资格和评先评优资格梁书娜等九名核酸应检未检,未提供证明的同学,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其本届学年内各类奖学金评定的资格和评先评优资格。

毕雪滢,2020级二班,学号:202030902006,核酸应检未检,恶意隐瞒;

孟凡迪,2020级四班,学号:202030904143,核酸应检未检,恶意隐瞒;

江舒雯,2020级五班,学号:202030905105,核酸应检未检,恶意隐瞒;

安  冉2020级口腔联办一班,学号:202030801101,核酸应检未检,恶意隐瞒;

高振豪,2021级联办三班,学号:202134003066,核酸应检未检,恶意隐瞒。

梁书娜,2020级口腔三班,学号:202030903015,核核酸应检未检,未提供证明

陈一凡2020级口腔联办一班学号:202034001023;核酸应检未检,未提供证明

刘梦啟2020级口腔联办一班学号:202034001013;核酸应检未检,未提供证明

付可可2020级口腔联办一班学号:202034001011,核酸应检未检,未提供证明

刘方方2020级口腔联办一班学号:202034001033;核酸应检未检,未提供证明

张明欣2020级口腔联办一班学号:202034001012。核酸应检未检,未提供证明

陈  勇,2021级口腔联办一班,学号:202134001016,核酸应检未检,未提供证明

朱校君,2021级口腔联办一班,学号:202134001038,核酸应检未检,未提供证明

尹  昊,2021级口腔联办一班,学号:202134001022,核酸应检未检,未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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