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本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各系部教学实验(实训)室(中心)的安全,现将有关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一把手是安全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各系部应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相关人员的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及时妥善处理,确保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2、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突发事件的“三防”工作。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剧毒品、易制毒、各种试剂等)、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行车、各种气瓶、空压机、储气罐)等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生物(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3、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妥善管理,各类危险化学品必须上锁保管,严禁随意放置,保管责任落实到个人。各系部需认真做好化学危险废物、废液集中安全存放工作。
4、进行水、电、气源和门窗等安全排查,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5、应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冰箱等设备。
6、做好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维护和个人防护措施的配置。完善应急方案,强化应急能力建设。规范危险化学品台账记录。落实安全员实验室检查制度。
7、重点检查新生实验室安全准入执行情况,各教学实验(实训)室(中心)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请各系部认真做好2019-2020-1学期实验室安全排查工作,对所属教学实验(实训)室(中心)的安全工作作一次全面自查,并于9月30日前将实验室安全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于2019年9月30日对各教学实验(实训)室(中心)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请各系部大力协助。
教务处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