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条例;
2.负责制定学校年度纪检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要经常向纪委书记汇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
3.负责受理监督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纪检程序组织检查违法违纪案件;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审查违纪者并提出政纪处分意见;
5.负责组织对监督对象进行遵纪守法、保持清政廉洁的教育;
6.负责受理监督对象对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7.负责组织和指导学校基层单位的纪检业务工作;
8.负责制定学校政治监督清单,并推动落实;
9.负责对学校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
10.协助纪委书记加强领导班子监督;
11.负责市纪委基层版内网系统、案件管理系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系统、以案促改系统的运行与数据上报等工作;
12.完成上级纪检机关交办的专项监督、信访件办理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