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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部二级督导工作制度
2018-09-03 10:29   审核人: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运行过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监控,明确二级督导职责、督导环节、督导方式和具体内容,务实、高效、动态的开展督查工作,特制订基础医学部二级督导制度。

一、督导职责

1、对本系的教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协助本系教学部门开展教学及管理活动。

3、对本系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进行评定和考核。

二、督导环节

1、日常教学情况检查和评价。

2、督查指导教研室教研活动例会。

3、检查各任课教师教学文件的书写情况。

4、对本系教学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三、督导方式和具体内容

1、学期初由基础医学部研究确立本学期二级督导成员,制定本学期督导工作计划,督导组成员主要由系部管理人员、教研室主任和副高以上教师组成,进行分组分工,保证每学期对所有任课教师至少集体听课三次。

2、为保证二级督导对教师教学评价的客观性,原则上每次听课由两位督导同时在场,听课后应及时与授课教师沟通交流,针对教师的授课情况、教案、授课手册、教学日历、教学笔记等教学文件、教学纪律、教学组织、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作出客观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并要求被听课教师签字确认,认真填写评议表并进行打分,作为对教师过程管理、绩效考核和期末考核的依据。

3、所有督导要保证一周至少听课三次,学期结束时候每位任课教师至少有两位督导进行听课反馈打分;针对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采取多位督导多次听课反馈的方式,帮助其教学水平的提高,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

4、各组二级督导每月进行一次集中书面反馈,认真将听课情况反馈到系部和各教研室。学期中将随时开展督导座谈会,了解和掌握一线教学情况,收集、整理和反馈教学信息,并对教学工作提出评价和建议,以便及时更正和改进。学期末需要对本学期的听课情况进行书面总结。

5、按照分组情况督查指导教研室教研活动例会,提倡教师多参与教学方面的研究和探讨,鼓励教师申请各级各类教学改革项目,并为教师创造条件进行实施。检查任课教师教学文件书写情况,包括授课计划、教学日历、教案、教学后记、作业(实验报告)批改、教研活动记录、听课笔记、会议记录等。了解和掌握各教研室新进教师、青年教师、兼职教师、外聘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帮助新进教师、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并为新进教师见习期转正提出教学质量考核意见。

6、检查实践教学环节,查看实验课教师、实验准备、学生是否到位,教学内容是否有针对性,能力培养是否体现应用性等。

各二级督导需在学期末上交二级督导听课记录、二级督导评议汇总表以及学期工作总结等材料,以保证教学工作圆满完成,使基础医学部教学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基础医学部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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