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 等职业学校,委管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强化 校园安全保障和治理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安排部 署,现就进一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校园安全 的决策部署,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扛稳扛牢行业主管责任和— 1 —安全主体责任,始终紧绷校园安全这根弦,盯紧校园及周边建筑、 施工等风险点位,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健全制度体系, 完善工作机制,做到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放过、安全责任不落实不 放过、整改整治不到位不放过,坚决守牢校园安全底线,维护教 育系统大局稳定。
二、排查整改任务
各地各校要迅速行动、抓紧落实,对照《河南省教育厅转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 (教安全函〔2024〕442 号)等制度文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确保风险排查横到边、纵到底,隐患整改不漏项、不缺位。
(一)重点整治校园周边施工安全风险。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校园周 边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可能影响校园安全的地下工程、 塔吊作业、汽车吊作业等,重点加强对周边深基坑、校园围墙和 护栏护坡护坎、窨井井盖、山体河道的排查,充分考虑崩塌、滑 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和不稳定斜坡等隐患 点,推动有关部门将校园周边建筑及施工安全纳入定期检查和维 护计划,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部门反馈, 坚决杜绝校外施工影响校园安全。
(二)认真排查校内建筑及施工安全隐患。各地各校要认真 开展自查自纠,对校内在建工程,要重点关注施工环节,加强对 施工场所安全性、规范性、标准化监督,重点排查高边坡、高支— 2 —模、脚手架以及起重机械等重大工程风险源,特别加强土方开挖 及支护、起重吊装、塔机安拆顶升、高处作业、临电作业、动火 作业、拆除爆破、室内装修等施工过程的安全管控及易燃易爆品 安全管理,切实保证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对已建成的,要按照 现行标准、技术规范开展安全鉴定和安全监测,建立建筑健康档 案,定期排查毗邻工程施工影响房屋建筑使用和结构安全等情况,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处置。
(三)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风险。各地各校要在做好 校园内外建筑及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 119 消防安全宣传月和风险隐患排查活动,持续健全校园安全常 态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和应急值守制度,要重点针对宿舍、 食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和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 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漏死角;要紧盯消防、校 舍、燃气、实验实训、交通、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围绕春秋季 开学、寒暑假、节假日前后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兜底式、拉网 式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实行对账销号、动态清零,切实提 升校园安全整体防控水平。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协同。注重发挥党委教育工 作领导小组体制机制优势,强化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 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气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与责任落实,建 立健全预防应对、安全预警、应急救援、事故处置等联动机制,— 3 —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 认真履行主管责任,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各高校、 省属中职学校、委管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强化与 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常态化对接。各地各校要加强与宣传、网 信部门的沟通协作,提升舆情感知、研判与处置能力,有效防范 和化解各类舆情风险。
(二)强化安全意识,细化落实责任。各地各校要切实提高 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扛稳扛牢校 园安全主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认 真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完善本地本校排查整治机制,细化相 关工作举措。要健全完善安全责任落实机制,确保责任到位、到 点、到人。省教育厅将对简单应付、责任虚化、问题频发的地方 和高校,加大约谈通报力度,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严肃追责问责。
(三)落实自查自纠,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各校要把开展安 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与做好即将开展的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迎 检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检验和提升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水平。要 严格落实“一机制两报告”制度,发生重要情况、发现重大隐患 要第一时间向属地党委、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