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院部: 为对标“新双高”建设体系要求,推进高质量“五金”建设, 打造高水平金教师队伍,促进校院合作、医教协同、产教融合,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 于印发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管理办法的通知》(漯医专〔2020〕260 号)文件要求,现将 2025 年度教师行业企业实践相关要求及事项 通知如下:
1.严格按照《2025 年度教师行业企业实践计划表》(附件) 计划内执行,原则上不在计划的不予派出。
2.教师外出行业企业实践前,须提交《教师行业企业实践备 案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到人事处办理备案手续,并领取《教 师专业实践工作手册》。对于没有实践计划和实践备案的,不予 认可实践活动。
3.派出院部要定期到实践单位进行跟踪检查,学校教师行业 企业实践监督考核组实地巡回检查,不定期了解和考察教师从事 行业企业实践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