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的相关规定,学生如有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需上交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原件),并填写《免予(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体育科核准后,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凡已申请运动世界校园免跑,交过证明的学生,只需提交免测申请表,但要在表中“备注”位置注明)。
凡被允许本年度免测的学生,本年度《标准》成绩以0分处理(但学生有资格参加各项评优评奖活动)。
办理指南:
1.下载并填写《免予(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登录学校官网,在体育科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lhmc.edu.cn/tyk/)。
2.将表格和医院证明以班级为单位,交到3号教学楼425办公室。
时间:9月17日—9月21日,每天上午8:00-9:40。
联系人:薛老师 15303950097 0395-2973386
3.体育科审查合格,备案后即办理成功。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体育科
2018年9月10日
附件: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免予(暂缓)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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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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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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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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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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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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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原因 |
申 请 人: 年 月 日 |
辅导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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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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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科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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