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服务做到:“热情周到、首问负责、以人为本”。
一、承诺“首问负责”
接待来人、来电、来函的第一人,如属于本人职责范围的工作,按程序及时办理;若属于部门其他人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责做好引导、解释、转告工作,并督促办理;属于校内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工作,负责介绍、联系相关部门。
二、承诺“热情待人”
接待来人做到:态度热情、用语文明、一视同仁,有热心、诚心、耐心;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来人有情绪时,要做到:换位思考,认真聆听,交流沟通。
三、问询服务承诺
教职工询问工资、考核、评优等大家关心的问题,或咨询有关人事政策问题,做到不推脱、不延误,回答问题不含糊;如不能准确答复,留下电话,约定时间,主动联系答复。
四、审批服务承诺
教职工办理审批项目,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审核;审批权限内的事项,立刻办理;需上级审批或翻查档案的事项,三日之内办理完成或给予明确回复。
对于审核有问题的事项,先要表示歉意,并一次性讲明、讲全存在的问题,不让教职工再多浪费时间精力。
五、“公开、公平、公正”承诺
关系到教职工利益的各项工作,如:岗位竞聘、培训、考核、评优、职称评定、工资调整等,承诺做到:公开工作内容、公开办事流程、公开结果,置于全体教职工的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