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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漯河市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17    作者:人事处     点击:

  漯河市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开始申报,请各处室、系部按评审条件组织人员进行申报,于2016年6月21日下午下班前将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过期不候。联系人:石心瑜。电话:2966892。邮箱:lhyzrsc@126.com



《关于开展漯河市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组织人事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市科协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

为推动科教兴漯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培养适应漯河发展需要的科技带头人和自主创新人才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决定开展漯河市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优良的科学道德与学风。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学术上提出新的独到见解,达到市以上先进水平;

3.在科学技术实践中勇于创新,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应用成效;

4.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单位及名额

各县区由县区科协会同组织部、人社局研究推荐;经济开发区、西城区、市直有关单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企业科协由常务理事会研究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为1-3人,其中40周岁以下不低于三分之二。

三、报送材料

(一)《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

(二)近3年的代表性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2份,单位报送时需带原件,核对后原件退回。科技项目经过正式鉴定或结题验收;专利经过正式登记;学术著作和论文经过公开发表(著作限2本,论文限4篇)。

(三)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及其他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开公正的原则,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推荐工作,确保把优秀科技人才推荐上来。

(二)各推荐单位2016年6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联系人:臧明涛,联系电话:3181798,13653995369。


附件:

1.漯河市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委员会名单

2.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

3.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表附件

4.漯河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附件

5.漯河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汇总表附件


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 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漯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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