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主任一般应由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教研室主任在系主任领导下,负责本教研室的各项工作,并接受院教务、科研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年初制定教研室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年末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写出工作总结。
2.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制(修)订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编制、审核教学进度表。
3.安排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
4.制定并实施本教研室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计划。
5.负责教研室教师所承担课程的考试改革、题库(试卷库)建设工作,负责审核试卷。期中、期末考试过程中,按照学院和系的安排,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命题、阅卷、评分和分析试卷。
6.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听课、新教师试讲、观摩教学、专题报告、研究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法、交流教学经验等)。每学期听本教研室教师2~3节课并及时反馈。
7.制定并组织实施教研室科研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组织申报、研究教学、科研课题。
8.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考核,核定教学、科研工作量。
9.在系领导下,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10.收集教研室人员对校、系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11.自觉接受校系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不断改进教研室工作。
12.完成校、系交办的其他工作。

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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