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严格经费支出程序,进一步把好支出关,现实行经费开支报批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条 学校各种开支依据年初预算,由经办部门事先填写报批单,突发事件支出同时附文字报告。报批单选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校级领导签字,再经校长核批签字后方可执行支出。支出凭证先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签字报财务主管领导签字后,连同报批单一并到财务处结算报销。
第二条 接待费支出同时实行限额审批制。年初由学校研究限额包干各部门,在限额内各部门依据接待费标准填写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校级领导核批签字后方可执行接待支出。接待支出凭证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主管领导签字后连同审批单到财务处结算报销。
第三 结算报销时间限制:凡预先借公款者,经费支出执行完毕后或出差返校后十日内结算报销完毕,否则,财务处可于下月开始从其工资中逐月扣除;非借支公款支出者,必须在支出完毕的当月内结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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