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自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由此,利息税自1999年起恢复征收近八年之久首度调整。 对于此次调减利息税,国务院在决定下调利息税的消息中称,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投资增长较快,物价指数有一定上涨,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相对减少,这一举措有利于增加个人储蓄存款收益,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自1999年11月1日起,国家对储蓄存款利息恢复征收20%个人所得税。当时我国商品零售物价总水平连续近两年出现下降趋势,储蓄存款余额在连续7次降低银行利息的情况下依然持续增长。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此前表示,利息税恢复征收以来,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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