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科工作职责
根据公安部颁布的《机关 、团体、 企业 、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指定安全保卫颗的工作任务。
1、 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法对全校进行防火 、防毒、 防破坏 、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安全检查。确保学校教学、 医疗、科研等工作的开展及广大失声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 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和秘密力量的建设,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并开展工作。以打促防,作好学校及周遍地区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深挖细查盗窃团伙的各类不法分子,发现各类犯罪线索和犯罪嫌疑人。
3、 做好情报信息工作,达到情报信息畅通,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领导报告学校不安定因素。确保学校无邪教和反动组织,无人员参加邪教和法轮功修炼,无群众性罢教,罢课,罢粲,闹事,上访和非法游行事件发生。
4、 加强内部治按管理,同刑事犯罪活动和其他危害治安的行为作斗争,查破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
5 、组织领导校卫队做好警卫值勤,门卫管理,巡逻等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6 、加强校内治安秩序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7、加强对校内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加强对两劳回归人员的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单身教职员和学生集体户口管理、迁转户口人员的身份证办理和身份证丢失补办的审查工作。
9、负责办理出国及赴港、澳、台人员的审查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安全保卫科工作制度
一、 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公开办事程
序,热情接待办理各类证件的师生,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塑造良好的保卫干部形象。
二、 树立全局观念。实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
级的工作纪律,保证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 坚持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接到报警后,
无交通工具时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四、 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办理各类案件、事件时,
不接受吃请和礼物、不办人情案。
五、 自觉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各项收费管理,不准乱
收费、乱罚款。
六、 团结协作,相互理解,各负其职,务求实效。
七、 科内工作作到年度有计划、月末有总结、每周有
例会。各类人员职责明确,奖惩分明。
八、 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言行规范,举止文明,谈
话谦虚,解答耐心。
九、 严守秘密,作到“知者不说,不知者不问”。保
管好自己所经手的文件资料,谨防丢失、泄密。
十、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劳
动纪律和工作规范,作到三个不准,不准执法违法;不准在工作值班期间喝酒;不准推诿扯皮。
安全保卫科科长工作职责
一、 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组织全科保卫干部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工作业务知识。
二、 安全保卫科长在校党委和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学校安
全保卫工作负责。主持研究制订安全保卫科建设发展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了解和掌握校情、
礼情和政情为学校领导部署安全保卫工作,当好参谋。亲自领导和抓好秘密力量建设。
四、 组织贯彻落实安全保卫科工作责任制,预防违法犯罪活
动发生,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保卫工作制度,确保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良好。
五、 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为学校领导当好参
谋,积极完成综治委赋予安全保卫方面的工作任务。
六、 积极完成上级公安部机关的工作任务,协助公安机关和
辖区派出所做好本学校内政、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
七、 安全保卫科副科长负责分管工作,协助科长做好全科工
作,科长外出不在时,履行科长职责。
安全保卫科副科长工作职责
一、 副科长在科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按照工作分工积极协
助科长做好工作。
二、 配合科长认真贯彻学校规章制度,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进行分析研究,制订安保防范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 协助科长组织领导全科人员加强政治学习、业务知识学
习,并安排业务技能培训。从而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技能。
四、 协助科长领导全科人员落实工作职责,组织制订工作计
划,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全科人员工作任务职责,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 协助科长坚强对全科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确保队伍的
稳定,以提高工作效率。
六、 自觉主动地到各校 区值勤点查岗,督促校卫队队员值
勤。
七、 科长临时不在岗位时,按照科长制定履行其工作职责。
安全保卫科内勤干事工作职责
一、 负责全科职工考勤,并按时上报。
二、 负责全科职工加班,值班补助的上报及发放。
三、 管理科内固定资产,随时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检查。
四、 负责全科底值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保障供应。
五、 负责接待全校师生和上级领导的来信、来访及工作检
查。
六、 负责科内公文撰写、收发、办理,并按时上报归档。
七、 协调科内工作,保证信息畅通。
八、 收集各方面情报信息,并及时向科长汇报。
九、 负责科内印签和专项经费的收支管理,并不定期向领导汇报。
十、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科政保干事工作职责
一、 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依靠各级党组织对校内师生员工开
展敌情教育和保密教育,提高他们的警惕性。
二、 了解掌握国内外大事、热点和敏感问题,把握不同时期
的斗争策略。贯彻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三、 广开信息渠道,广泛开展敌情、政情、社情的调查研究,
对一些热点问题、敏感问题的反映和有价值信息进行收集、分类、综合、反映,及时掌握动态,为保卫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 配合公安、国家安全部门做好对非法组织、非法刊物、
非法串联的查控工作,排查和化解不安定因素,维护学校的稳定。
五、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做到信息畅通,保证发现情况早、
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六、 做好来校外宾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本校外籍教师的基
本情况,配合外事部门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七、 负责对赴边境地区人员,因私出国人员进行政治审查。
八、 配合公安、国家安全和兄弟院校保卫组织,做好涉情调
查和案件协查工作。
九、 承办科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保卫科治安干事工作职责
一、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法规教育,建立健全群众性治保组织,指导其开展工作,增强防范意识,提高群防群治能力。
二、加强校内治安管理,严格执行治安法规,查处各类案件,维护校园秩序。
三、根据上级安排,查破一般刑事治安案件。
四、开展调查研究,建立信息网络,发现和控制各类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
五、督促帮助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建立各项安全制度,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六、负责对全校流动人口的登记,办证及治安管理工做好对重点人的管理工作,预防和较少犯罪。
七 、握本辖区内水、易燃、易爆、危险品分布管理现状,防止发生火灾等各类事故。
八、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卫科消防干事工作职责
一、 负责校区消防安全工作,参加学校组织的防火安全大
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下达整改通知。
二、 组织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对义务消防对半进行业务
训练。
三、 定期向广大师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消防意
识。
四、 负责保存、整理防火档案、资料,制定消防预案。
五、 负责消防器材的维修、保养,使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
态。
六、 每周对消防器材、安全通道进行一次检查,每周进行
一次汇总,并做好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 一旦发生火灾向消防部门报警,并保护好现场,会同
有关部门对发生的确火灾进行调查处理。
安全保卫科政法干事工作职责
一、 政治思想过硬,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
学校党委文件精神,并做好记录。
二、 制定“普法宣传教育”计划,目标责任书,年度工
作要点、方案、工作台账、总结,并按要求抓好每一阶段普法宣传工作落实。
三、 发动师生广泛开展季初周五学法日活动,“12·4”
法制宣传日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汇报。
四、 利用校园文化条件,每周出普法宣传标语1幅,每
周上普法宣传海报1期,每月制定大型普法宣传横幅1面,并做好资料收集存档。
五、 积极与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系,届时完成阶段性工
作,确保普法信息畅通,迎接省市考核验收。
六、 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定时请司法部门领导来校上法
制课,组织法制辩论会、主题班会、报告会,培养良好法制骨干队伍。
七、 每半年组织学生、教职工1—2次普法知识考试,提
高全体师生知法、守法、用法习惯。
八、 完成科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全保卫科户籍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 学习、贯彻、宣传国家有关城镇户口的政策、法规。
二、 做好全校人口基本情况的调研、核查、建卡和统计上
报以及咨询、答疑等工作。
三、 负责办理单身教职工及学生的户口迁入、迁出手续。
四、 负责新生身份证的办理和身份证丢失补办的审查手
续。
五、 坚持坐班制度,热情为官倒师生提供有关户口方面的
服务工作。
六、 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全保卫科校卫队队长职责
一、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
规章制度,模范遵守各项制度和纪律,熟知高校保卫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按照工作分工,完成安全保卫科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负责本队全面工作。
二、 召集并支持本队各种会议,提出工作思路、设想、安
排、布置工作。组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本队月工作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及周工作计划打算的报告。
三、 认真组织队员的训练,学习和生活,安排门卫值班,
校区巡逻,预防火灾,重点要害部位守候等工作。
四、 及时向领导反映队伍情况,加强对校卫队的管理,参
加各种会议后,按照会议要求做到上情下达,并对工作做出安排。
五、 负责队内同志的事假审批与考勤以及各类物资设备
的登记建卡和管理。
六、 加强团结,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做好全队同志的思想
工作,尽可能帮助同志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问题。最大限度的调动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
七、 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全保卫科廉洁自律规定
一、 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金钱和权力面前保持清正廉
洁,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
二、 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弄虚作假,
虚报冒领。禁止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收取各种名义的佣金和回扣。
三、 实事求是,公正处事。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不轻信口供,不主观臆断,不随心所欲,不道听途说,不偏听偏信,不说假话空话。
四、 发扬敬业爱岗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培养勤奋务实的工
作作风,不以权谋私。树立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增强公仆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仆形象。
五、 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事实为
依据,以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为准绳,不包庇坏人,不陷害好人,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六、 文明值勤、热情服务、不刑讯逼供、不刁难全中国,
不耍特权,不摆架子,热情服务。
七、 大胆管理,尽职尽责,遇到问题不躲不绕,遇到困难
不推不靠,敢于承担责任,反对老好人思想,禁止推委扯皮现象。
八、 严格纪律,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会议纪律
和保守制度,要求别人作到的,首先自己作到,要求别人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不该知道的机密不看、不问、不打听,未经研究批准公开的事项不外传。
安全保卫科报案制度
为严肃纪律,加强安全管理,掌握校区个方面的情况,确保安全保卫责任制度落实,特制订报案制度。
一、 树立实事求是全局观念,实行个人服从组织,
下级服从上级,提倡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二、 各级干部应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在所管辖区发生各类案件,应立即准确无误向主管领导及科领导报告。
三、 公正处事,办理各类案事件应重证据,重调查
研究,重现场勘察,不轻信口供,不主观臆断,不道听途说,不说假话空话。
四、 发生各类案件报告时,应实事求是,不隐瞒案
情,不弄虚作假,不隐案不报,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条例给予责任纪律处分。
五、 所管校区发生公、私财务被盗,丢失损失价值
在200元以上应书面向安全保卫科进行报告,并说明处理结果。
六、 发生治安案事件,一般情况在电话报告的同
时,应在一小时内书面报告安全保卫科。
七、 发生学生群体斗殴事件在处理的同时,电话向
科领导报告,事毕以后,应及时写书面报告向安全保卫科报告。
八、 发生重大案事件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科领
导报告,并在控制事态后,20分钟内书面报告安全保卫科。
九、 根据案件性质需向校领导报告时,有安全保卫
科负责人向校领导报告。
十、 安全保卫科建立各类计算机文档,上报各种书
面材料(同时持有软盘)。便于材料材料村档备查。
安全保卫科关于禁止销售携带管制刀具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消除隐患,根据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对部分刀具管制措施,确保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特此做如下规定:
一、 禁止对外来人员及校内商户销售匕首、三棱刮
刀、弹簧刀、尖利水果等管制刀具。对违法销售的,安全保卫科将收缴刀具,并将当事人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危险品的人员进入校园,严
禁学生购买存放。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尖利水果刀,一经发现,立即予以收缴。
三、 凡有以上管制刀具的人员,务必主动上交安全保
卫科,或有学生所在系部领导转交安全保卫科。逾期不交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有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 希望师生员工相互监督,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安全保卫科门卫管理规定
一、 门卫哨兵职责
1、 门卫哨兵应坚守岗位,着装整齐,佩带值勤标志,
胸卡,做到坚持原则,履行职责,文明纠章,礼貌待客。
2、 值班人员对出入学校大门的人员,车辆实行管
理。对临时来客人员出入,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准予出入。
3、 按时开关大门,按时交接班,交班时要讲明值班
其间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
4、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发生在门口的各类纠纷
和违章行为。
5、 定期或不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对发生的重大问
题,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6、 值班时禁止迟零食、看书、看报、收听广播、播
放录音或与无关人员闲聊。
7、 讲究卫生,保持哨位整洁。
二、 人员出入校园管理规定
1、 进入校门、校内人员一律凭校徽、学生证、工作
证、临时人员出入证方可出入。
2、 师生员工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和门卫的
开关门时间,凡在规定时间以外出校门的,应主动向门卫哨兵讲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出入。
3、 禁止翻越学校围墙、护栏的不文明行为。门卫或
巡逻人员发现不文明举动应予以制止,并对其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或不接受批评者,交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4、 外单位租、借学校礼堂、体育馆(场)活动中心、
教室等场所举行有关活动的,应事先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到安全保卫科备案后,方可使用。相关人员办理有关部门证件后方可出入校内。
5、 禁止非本校人员在校内进行体育锻炼、散步等活
动。
6、 国内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记者证及采访介
绍信,经学校组宣部同意并在门危值班室登记后方可入校采访。外国新闻记者和港澳台新闻记者进入学校采访,必须持有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机关或港澳台办的介绍信和记者证,经学校组宣部同意后,方可入校采访。
三、 车辆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1、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摩托车、电动车进出校门应减速缓行,汽车凭保卫部门发放的通行证通行。
2、消防车、急救车和执行任务的警用车辆入校,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3、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入校。因公来校者,经门卫联系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准予入校。门卫应指明路迳和车辆停放位置方向。
4、教职工本人的车辆和给校内送货的车辆,凭安全保卫科发放的通行证出入。
5、各单位组织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有关活动,如果参加活动的车辆较多或情况特殊,组织单位应在征得学校领导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保卫部门,同保卫人员现场组织停放和管理。
四、对外接待和会客管理规定
1、因公来校者,需在接待室由门卫与被访者取得联系,征得被访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入。
2、私人来访者,应在门卫处凭证件填写会客单后,方可入校学生上课时间不允许会客。
3、来访人员携带的物品,应接受门卫哨兵检查,特殊情况需在会客单位上注明。
4、学生亲友来访,一律不准在校内留宿。因特殊情况需住宿者,须经公寓管理部门领导批准,并到安全保卫处登记,办理临时出入证。
五、携带物品出入校门管理规定
1、对携带物品外出应按规定凭部门出示的证明信件及运出物品名称,数量进行检查、登记,方可放行。
2、由校內向外出售的设备、报废仪器等物资,需由物资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和财务部门收费单据,经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凡私人携带物品或托来访人员捎带物品出校门者,凭本人证件,经检查登记,方可放行。
4、携带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化学品等违禁品进入学校,必须持有有效证件在门卫室登记并经保卫部门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车辆运载时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
六、附属医院、家属院门口管理规定
附属医院家属院门口管理除参照学校规定执行外,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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